广东省审计厅省属国有企业审计工作服务资格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广东省审计厅(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省审计厅省属国有企业审计工作服务资格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33113FG214F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审计厅省属国有企业审计工作服务资格采购
三、采购预算:详见用户需求书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对省属24家大型国有企业实施分类审计监督,对4家资产经营规模巨大、涉及国计民生的国有公司实施年度审计监督,对20家大型企业实施定期轮审监督;同时,对省属国有企业经营涉及的固定资产投资和国外贷援款等项目实施审计监督。为保证这项审计任务的人力资源配置,这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专业人员参加审计工作服务资格采购。省属国有企业审计实施内容主要为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及效益情况,重点审查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资产质量、重大经营风险、重大经济决策、内部控制以及遵守财经法纪等方面的问题,关注影响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因素。受聘会计师事务所专业人员在聘用期内,根据省审计厅工作计划安排,编入相关审计项目的审计组,作为审计组成员,按审计项目实施方案的分工、要求实施审计。
详见用户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服务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供应商必须是国内独立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副本复印件。以地区分所投标的,出具总所的投标授权文件。
(三)供应商具有财政部门发放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通过存续条件检查,能在广东省内执业的,提交证明材料。
(四)投标人的投入本项目的注册会计师须具备获取资格证书后2年以上工作经验(以资格证书颁发日期为准),提交证书复印件。
(五)投标人的专业人员(包含投入本项目的注册会计师)必须是在2014年2月28日前与投标人按国家规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该员工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方面均在劳动合同条款中按照国家、省及市的有关规定得到保障(提交相应材料的复印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注:在合同签订前如有必要,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交以上证明材料原件核查。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3月26日起至2014年4月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售标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4月16日9:3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楼910
九、开标时间:2014年4月16日9:30
十、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楼910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0.23万元。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吴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江女士
电话:020-6279 1633 电话:/
传真:020-8317 7411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810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361号
邮编:510030 邮编:/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四年三月